河北省涉水产品企业现场验收达到的要求(厂区制度)
17在贮存、使用强酸、强碱等腐蚀性化学物品场所,应设置事故冲淋、洗眼设施。
18生产区厕所应设在生产场所外,保持有效防护距离,并有防臭、防蚊蝇及昆虫等措施。
19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完善产品生产的卫生安全保证体系。
20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检验制度,设立与产品特点相适应的卫生安全和质量检验室。配备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具备相应检验仪器、设备。
21产品企业标准中应制定卫生指标并符合卫生要求。
22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应根据产品特点开展对生产环境卫生、原材料和产品卫生安全自检。产品卫生安全的检测方法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检测记录应完整,不得随意涂改,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23采购的原材料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采购时应向供货方索取该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或同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入库时应进行验收。
24每批原材料使用前必须经过检验,不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
25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应严格按卫生部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生产工艺实施生产,对产品卫生安全有潜在威胁的工艺不得使用。
26生产过程应有各项原始记录,并妥善保管。
27产品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应与卫生部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内容相一致,不得夸大功能宣传。
28每批产品必须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指南针咨询电话:0311-6807 2620、133 4303 1388
石家庄指南针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正规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专业办理食品检测、金属检测、水质检测、环境检测、消毒产品检测及涉水产品检测等各种检测服务,
代理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企业标准起草备案,欢迎咨询检测公司客服,期待您的光临。
业务咨询:13363117855 技术咨询: 13402492925 投诉建议:68072620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友谊大街联盟路交叉口西行150米路北豪威大厦B座604室 QQ:309806325 邮箱:znztest@163.com
冀ICP备14011773号-1 版权所有:河北指南针检测服务中心
业务范围:河北全境(石家庄市,唐山市,秦皇岛市,邯郸市,邢台市,保定市,张家口市,承德市,沧州市,廊坊市,衡水市)